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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广电总局!应急广播将试点播发气象预警

中国气象局2021-01-05打印

“今夜到明天小雨转暴雪……”2020年12月28日,一条寒潮天气预警在安徽省金寨县流波村的应急广播中播发。听到提示的村民陈圣武赶在雨雪之前加固自家大棚,“在应急广播里听到天气预报,这还是头一回!”

1月4日,记者从中国气象局获悉,这样的应急广播播发气象预警信息,今年将在内蒙古、安徽、四川、贵州等四个省份试点开展。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共同促进气象预警信息在应急广播体系中的应用,进一步推动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气象预警是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行动的“消息树”。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以来,我国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87.3%。“预警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但仍存在盲区。”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预警工程室主任王佳禾说,应急广播可对偏远地区的传播能力形成有效补充。

“基于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体系向公众发布应急信息,是世界公认的有效手段。”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信息与安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李晓鸣说,应急广播具有从点到面迅速传播的特性和较强的抗灾能力,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信号互为补充,可在灾害环境中持续发布信息。截至2020年6月,我国县级应急广播平台覆盖行政村20.6万个。

此次联合建设试点,正是为了促进资源互补、凝聚防灾减灾合力。四个试点省份因地制宜、各有侧重——

·内蒙古自治区将开展面向牧区的气象预警播发,通过直播卫星进行信号覆盖。

·安徽省将在2个地级市、4个县级市开展试验,实现预警播发、反馈信息接收及终端播发等功能。

·四川省针对偏远地区需求,探索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气象预警快速发布。

·贵州省将试点利用应急广播开展暴雨等致灾性预警及重大灾害性事项的临时呼叫。

在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中,两部门将共同研究气象预警分类别、分级别、分地域、分对象的发布策略,开展应急广播系统与气象大喇叭对接的技术研究和气象预警播发试验,并制定完善相关标准,提高预警发布覆盖率和发布时效,为推广应用打好基础。

“各地灾害特点不同、需求各异,希望通过试点探路,摸索出几种不同类型的播发模式。”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副司长赵志强说,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全国应急广播体系的有效对接,也将成为后续国家预警发布能力提升相关工程建设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