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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开办专业频道!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2021-01-11打印

近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

该文件是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频道建设管理的意见》(广电发〔2020〕67号),结合福建省实际,提出的具体措施。

该《实施意见》有三点尤为值得注意:

01严格规范专业频道设置管理

广电总局已明确严格控制专业频道总量,原则上不再新增专业频道。要进一步优化、压缩、调整和规范我省现有的专业频道,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开办专业频道。

02严格专业节目播出管理

各专业频道的专业节目日播出时长不得低于该频道节目播出总时长的60%,其中晚上19点至21点专业节目播出比例不得低于70%。新闻、纪实、购物等专业频道的专业节目比例一般应达到100%。少儿、动画频道要播出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适宜少儿收看的节目。

03提高专业节目制作供给能力

引导推动省、市两级广播电视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整合内部资源,加大与各行业联合办节目力度,依法依规组建台属台控台管的节目制作经营公司,创新激励机制,提升专业节目制作供给能力。探索实行专业节目栏目工作室制,强化专业节目团队化运作,打造更多有竞争力影响力的优秀专业节目栏目品牌。

以下为文件全文: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频道建设管理的意见》(广电发〔2020〕67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加强我省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促进专业电视节目融合创新、繁荣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媒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持续打造主流广电、精品广电、智慧广电、惠民广电、高效广电,努力制作播出更多优秀专业电视节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文化支撑。

二、严格规范专业频道设置管理

(一)省、市两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综合频道(新闻综合频道)为主,专业频道为辅,强化综合频道的主导地位。严格专业频道设置开办条件、要求和准入管理,进一步优化频道结构布局。

(二)精简精办专业频道。广电总局已明确严格控制专业频道总量,原则上不再新增专业频道。要进一步优化、压缩、调整和规范我省现有的专业频道,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开办专业频道。

(三)严格按照广电总局批准的节目定位要求制播节目,不得擅自变更频道名称、呼号,不得随意更改节目定位。要进一步优化频道结构布局,原则上同一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设置节目定位相同或相似的专业频道,省级和副省级播出机构的专业频道设置要立足自身优势,注重差异化发展,切实避免同质化。

(四)调整公共频道现有政策。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可向省广电局申请开办一套广播节目和一套电视节目,名称分别为“综合广播”“综合频道”。原在省、市两级台公共频道插播电视节目的政策不再执行。省、市两级广播电视台可申请将公共频道撤销或调整为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频道,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批。

三、严格专业节目播出管理

(五)专业频道编排播出的节目内容及数量比例,应充分体现专业性要求。各专业频道的专业节目日播出时长不得低于该频道节目播出总时长的60%,其中晚上19点至21点专业节目播出比例不得低于70%。新闻、纪实、购物等专业频道的专业节目比例一般应达到100%。少儿、动画频道要播出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适宜少儿收看的节目。

(六)除影视类频道外,其他专业频道原则上不得播放与专业内容无关的电影、电视剧。

(七)专业频道播放广告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广告播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专业频道播放公益广告计入各频道的专业节目时长,购物频道不得播出商业广告。

四、提高专业节目制作供给能力

(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推出有思想内涵、有道德温度、有文化品味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闽派”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节目,推动内容生产创新创优。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加大节目供给侧改革,全面进军主战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要持续打造“视听福建”海外播映工程,讲好中国故事、福建故事;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深化闽台广播电视交流合作;用好用活省级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加大省级电视剧、网络剧、广播剧、纪录片和公益广告等创作生产专项扶持力度,完善扶持引导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推动优秀专业节目创作生产。

(九)加快推动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引导推动省、市两级广播电视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整合内部资源,加大与各行业联合办节目力度,依法依规组建台属台控台管的节目制作经营公司,创新激励机制,提升专业节目制作供给能力。探索实行专业节目栏目工作室制,强化专业节目团队化运作,打造更多有竞争力影响力的优秀专业节目栏目品牌。

(十)推动区域协同发展。要推进成立全省县级广播联盟,发展壮大福建影视基地联盟,发挥网络视听平台和产业基地(园区)融合汇聚作用,推动国家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促进专业节目投资生产、版权保护与交易流通。

五、加快推动高清化融合化发展

(十一)加快推动全省高清、超高清电视频道制播能力建设。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关于加快推进高清和超高清电视发展的意见》等精神,2020年后不具备整频道高清制播能力和条件的专业频道将逐步关停。积极支持有条件的省、市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调整开办纪录、影视、体育等超高清专业频道。支持有条件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调整开办基于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供新内容、新服务、新体验的专业频道。

(十二)推动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省级广电媒体打造区域性融合传播平台,市级广电媒体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合作、加快自身融合发展,积极参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健全与县级融媒体协同发展机制,实现县级融媒体中心提质增效,建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以5G、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加快智慧化应用提质升级,推进“智慧广电”发展。省、市两级播出机构要通过精简精办、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把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整合发展,实现由数量规模增长为主向质量效益提高为主转变,走高质量创新发展之路。

六、健全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十三)省、市两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充分利用新技术,逐步建立数据分析体系,根据专业节目的不同特点和规律,加强内容特征、传播热度、宣传效果等分析,分类研究制定专业节目、专业频道综合评价办法,精准开展专业节目、专业频道评价,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效益导向和发展导向。积极支持内容导向正确、专业特色鲜明,节目质量高、综合效益和影响力大的专业电视频道深化改革、创新运营、做强做优。对公益属性突出的专业电视频道给予倾斜扶持。

(十四)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强化监管职能、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对专业频道的管理。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严重偏离频道定位、内容导向不正、节目质量低劣、综合效益低下或不具备开办条件和能力的专业电视频道,依法依规实施退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管理盲区”,提高监管效能。省广电局将加强对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监听监看。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