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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5年完成广电网络面向广电5G的光纤化、IP化等升级改造

福建广电局2020-09-10打印

近日,福建广电局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行动计划(2020年-2025年)》,以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为依托,以智慧广电+社会服务+城市管理+乡村治理为重点,创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内容和业务承载形式,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由功能型向智慧型转型升级。

印发此次《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一是巩固提升惠民工程,二是强化内容供给,三是创新业务承载形式,四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在巩固提升惠民工程上,要优化广播电视覆盖接收,巩固无线覆盖成果,序时推进关停地面模拟电视节目,优化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并在2021年完成;推进广电网络面向广电5G的光纤化、IP化、云化、智慧化、融合化升级改造,将在2025年完成。2022年完成省级4K超高清电视试验频道开通,2025年完成8K超高清电视制播试验。

在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上,推进市、县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与国家应急广播平台和省应急管理部门指挥信息系统相衔接,使之成为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需在2025年完成。

附《福建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行动计划(2020年-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现代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及智慧广电建设等战略部署,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增效能,巩固和完善现有广播电视惠民工程成果,以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为依托,以智慧广电+社会服务+城市管理+乡村治理为重点,创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内容和业务承载形式,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由功能型向智慧型转型升级。力争到2025年,全面建成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供给充足、科学适用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为城乡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高清电视、移动交互广播电视服务,智慧教育、数字文化、远程医疗等综合信息服务以及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社区、应急广播等社会管理服务,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并为提高新型城镇化精细化治理能力提供基础网络和平台支撑。

(一)覆盖质量更加优化。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三种方式相互补充,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明显提升,保障人民群众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

(二)内容供给更加精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闽派”文艺精品供给更加丰富,“三农”等节目专区开设更加普及,内容生产、传播、服务更加精准。

(三)新技术运用更加充分。智慧广电得到普遍应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水平大幅提高,转型升级取得实质进展。

(四)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多元共治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管理机制基本形成,运行维护机制、长效服务机制、绩效考核机制、政策保障机制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升惠民工程

1.优化广播电视覆盖接收。统筹有线、无线、卫星三种方式,因地制宜、因户制宜推进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和入户接收,加快实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由粗放式覆盖向精细化入户服务升级,由模拟信号覆盖向数字化清晰接收升级,由传统视听服务向多层次多方式多业态服务升级。

(1)巩固无线覆盖成果,序时推进关停地面模拟电视节目,优化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2021年完成)。

(2)全面完成有线电视行政村联网,提升有线电视网络乡村通达率,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福建广电网络集团,2020年完成)。

(3)加强建筑工地、户外作业点、交通工具等流动人群和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直播卫星覆盖,加强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管理(福建广电网络集团,2025年完成)。

2.完善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广电网络面向广电5G的光纤化、IP化、云化、智慧化、融合化升级改造,提升有线电视网络承载能力和内容支撑能力,实现居民家庭有线无线交互,大屏小屏互动(福建广电网络集团,2025年完成)。

(2)加快完善县级及以上无线发射台(转播台、监测台、卫星地球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的美丽台站(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2025年完成)。

(3)推进省级和设区市级电视台实现高清化,支持县级广播电视台开展高清化改造(省市两级广电机构,2020年完成;县级广电机构,2022年完成)。

(4)开通省级4K超高清电视试验频道(省广播影视集团,2022年完成)。

(5)开展8K超高清电视制播试验(省广播影视集团,2025年完成)。

3.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在全省应急管理体系总体框架下,按照国家应急广播技术规范标准,基本完成省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省级有关广电机构,2021年完成)。

(2)推进市、县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与国家应急广播平台和省应急管理部门指挥信息系统相衔接,使之成为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2025年完成)。

(二)强化内容供给

4.增加精品内容有效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闽派”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满足人民高质量、多样性、个性化视听需求。

(1)加大精品引导扶持力度。用好年度专项资金,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新创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聚焦“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每年打造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广播剧、公益广告和网络视听作品(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长期任务)。

(2)加大涉农节目栏目供给。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按年度策划制作播出更多富有地方乡土气息、体现本地文化特色、贴近农村生产生活的农村题材电视剧、网络剧和涉农专题节目,培育涉农品牌节目栏目(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长期任务)。

(3)优化少儿节目内容供给,服务城乡儿童健康成长(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长期任务)。

(4)设立公益性节目生产扶持资金,鼓励办好科技、法治、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旅游推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栏目。支持公益广告制作播出。瞄准“短、精、新”,扶持制作播出一批涉农优秀短剧、短片、短视频(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长期任务)。

5.促进优质内容精准传播

(1)福建电视台乡村振兴·公共频道等相关电视频道加强“三农”类节目编播工作,并带动县级融媒体中心推出“短视频直播+扶贫”和“短视频直播+乡村振兴”等融媒体产品(省广电局、省广播影视集团,2021年完成)。

(2)推动成立全省县级广播联盟,推动闽西南、闽东北广播电视机构跨区域联合制播(省广播影视集团,2021年完成)。

(3)规范、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直播带货,推动优特农产品出村进城,服务县城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长期任务)。

(4)有线电视和IPTV等播控平台设置服务“三农”节目专区,加强涉农节目的汇聚和播出,助力乡村振兴(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2020年完成)。

(三)创新业务承载形式

6.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建设。加强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和方式,进一步提升服务城市治理能力,服务城乡融合发展。

(1)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础网络全面支持IPv6(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2025年完成)。

(2)推动建设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4K、8K等高新技术应用,实现内容生产传播方式变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型文化视听和综合服务需要(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2025年完成)。

(3)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建设,建设农村数字IP云广播体系和省级调控平台,有效对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及省级应急广播平台,衔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广播电视乡村服务网点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平台,打通惠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福建广电网络集团,2022年完成)。

(4)扶持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共享(云)平台建设,实现“三农”类节目资源的汇聚、共享(省广电局、省广播影视集团,2021年完成)。

(5)推进广播电视与视听新媒体融合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智慧化管理水平(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2025年完成)。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7.推进公共服务主体责任落实。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高山发射台站和农村广播等建设管理,根据工作变化和实际需要定岗定编,夯实基层广播电视工作力量。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体系,完善基层广播电视服务网络。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主管主办的原则,明确农村广播、高山发射台站、直播卫星等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运维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科学、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广电机构,2021年完成)。

(2)推进乡镇广播电视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线电视乡镇网点等基层服务网点建立服务指南、行为规范、质量承诺、服务记录追溯、绩效评价等制度(福建广电网络集团,2021年完成)。

(3)继续落实好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看电视优惠政策(福建广电网络集团,长期任务)。

8.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服务“三农”、服务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1)支持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广播电视器材维修维护能力的机构承担农村广播等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各市县广电行政部门,长期任务)。

(2)鼓励各地发挥省属或设区市级广播电视发射台中心台站技术人才优势,探索建立委托省级或设区市级中心台站进行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运维保障的长效机制(各市县广电行政部门,2022年完成)。

9.推动标准体系建设

(1)根据国家、行业指导标准,制订完善福建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省广电局,2022年完成)。

(2)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指导服务机构加强标准化建设和实施,细化完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软硬件要素,不断提升服务机构标准化水平(省广电局,2023年完成)。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职尽责,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依法依规落实公共服务主体责任,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更多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十四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人才培养。省广电局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专家库,加强对标准化建设、转型升级、法律保障等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问题研究,提升科学决策和执行水平。各地要把人才培训作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基层人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业务能力。

(三)加强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统一原则,积极争取当地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本级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改造升级及运行维护的资金支持。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强化检查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